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

   发布时间: 2020-11-13    访问次数: 1442

1. 承担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,协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。

2. 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规、文件。

3. 建立和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。

4. 负责编制并上报学校国有资产报告

5. 实施学校土地、房屋、设备、家具等资产一级管理。

6. 办理学校固定资产的入库手续。

7. 组织开展学校国有资产清查、评估工作。

8. 协管学校校名、校标、校誉、专利权、著作权等无形资产。

9. 协调房产资源调配,完善房产使用分配方案,办理房产调拨、借用等手续。

10. 受理机关办公用房申请,协调办公用房调配,做好办公用房全面清理。

11. 负责推进教学、科研用房使用绩效评估。

12. 负责调配、调剂学校闲置资产。

13. 负责学校资产出租出借的审批。

14. 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与资产账务核销工作。